【南丫海難】兩死者家屬促召死因研訊提上訴  上訴庭押後半年內作判決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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發布時間: 2023/06/16 14:16

最後更新: 2023/06/16 15:16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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(資料圖片)

2012年國慶日南丫海難造成39人死亡,死因裁判官於2020年決定拒就事件召開死因研訊,3名死者家屬早前入稟高院,要求法庭頒令死因庭展開研訊被拒,當中2人提出上訴,案件今(16日)於高等法院上訴庭作聆訊。上訴方陳詞指,召開死因研訊涉及公眾利益,死因裁判官或陪審團可更全面地提出建議,以防止同類事件再發生。法官聽罷陳詞後押後半年內頒下書面判決。

上訴方為2名死者家屬,即梁淑玲為死者梁家杰之胞姐;趙炳全為死者趙少琼之胞弟;答辯人為死因裁判官,是次聆訊未有代表出庭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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上訴方陳詞時指,答辯方對是次申請持中立態度,據了解上訴方所涉的相關民事訴訟亦已全數處理。

上訴方提出上訴理據包括在新證據披露下可得悉更詳盡的死因,全面及公開的調查合乎公眾利益,死者家屬有權參與死因調查,以及獨立調查委員會提供的建議並不全面。

上訴方指,召開死因研訊涉及公眾利益,死者家屬有權得知事件的真相,以及在進一步探討事故原因後可引起公眾關注,以防止同類事件再發生,因此涉及公眾利益。上訴方又指原審法官接納相關新證據,如艙室與舵機艙之間的艙壁沒有安裝水密門等證據,但在作出判決時未有考慮。

上訴庭法官問及死者家屬希望於死因研訊中釐清何事,又指現時相關民事訴訟基本上已告一段落,若重啟案件,相關討論亦會淪為學術討論。上訴方指,死者家屬僅希望事件可以告一段落,並非只為了作民事索償,而在公眾利益下,家屬有權得知事件真相。

上訴方續稱,在獨立調查報告的建議中未有針對海員工時長的情況,又指在考慮公眾利益下相關建議並不能單純針對海事處,故此在召開死因研訊下,死因研訊官或陪審團可更全面地提出建議,亦可傳召其他證人提出新的觀點。

上庭庭聽罷陳詞後,押後裁決6個月內頒下判詞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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記者:梁錦麟